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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须知

发表于:[2024-9-21] 来源:

二、审批项目,医疗器械经营【yíng】许可证的核发。2、申【shēn】办主体必须【xū】具有与所【suǒ】申报经营【yíng】品种相适应【yīng】并【bìng】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的【de】专业技术人员、维修人员和管理【lǐ】人【rén】员【yuán】。四、审批的法律依【yī】据,1、《医疗器【qì】械监【jiān】督管理条例【lì】》第24条【tiáo】。2、《医疗器械经营企【qǐ】业监督管理办法》第3、5条。审批程序提出申请→提【tí】供资【zī】料→资格审查→(省局工省局委托市局)现场验【yàn】收→省【shěng】局【jú】发【fā】证【zhèng】。1、申办主体【tǐ】填写的【de】核发《医疗器械经营【yíng】企业许【xǔ】可证》申请【qǐng】表。2、核发《医疗器械经营企【qǐ】业许可证》验收申请报告。3、对【duì】照"核发《医疗器械【xiè】经营企业许可证》验收细【xì】则【zé】"自【zì】查报告。4、企业【yè】经【jīng】营医疗器械【xiè】管理【lǐ】制度。5、专【zhuān】职技术人员、质量管理和维【wéi】修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【jiàn】。7、经营场【chǎng】地证明。


  一、受理审核单位:市药品监督管理局

 
  二、审批项目: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(批发)的核发。
 
  三、审批条件:1、申办主体必须具【jù】备与所【suǒ】申报经【jīng】营品种【zhǒng】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和仓【cāng】贮设施;2、申办主体必须具有与【yǔ】所申报【bào】经营品种相适应并经专业培训【xùn】考试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、维修【xiū】人员和管理人员;3、必须具有【yǒu】能保证质【zhì】量的管理制度并能【néng】认真【zhēn】实【shí】施。
 
  四、审批的法律依据:1、《医疗器【qì】械监督管理【lǐ】条例》第【dì】24条;2、《医【yī】疗器械经营企业监【jiān】督管理办法》第3、5条。
 
  五、审批程序和应当提供的文件资料:
  (一)审批程序提出申请→提供资料【liào】→资格审查【chá】→(省【shěng】局工省【shěng】局委托市局)现场验收→省局发【fā】证
  (二)应当提供下列资料
  1、申办主体填写的核发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》申请表
  2、核发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》验收申请报告;
  3、对【duì】照"核发《医疗器械经营【yíng】企【qǐ】业许可【kě】证【zhèng】》验收细则"自查报【bào】告;
  4、企业经营医疗器械管理制度;
  5、专职技术人员、质量管理和维修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;
  6、批发企业的主要维修仪器设备目录;
  7、经营场地证明(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);
  8、省局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。
 
  六、审核结果:初审合格,同意上报省局发证。
 
  七、审批时限:5日内完成。
 
  八、承办科室:医疗器械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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